近日,12名彝族同胞委托诉讼代理人向邛崃市人民法院平乐天台山旅游环保法庭送来一面上书“人民的好法官 民工的守护神”的锦旗,感谢法庭庭长罗涛高效审理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期间,邛崃某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人陈某某雇佣阿某某等12名彝族同胞为其提供劳务,2020年1月劳务结束后,阿某某等12人一直未收到相应劳务报酬共计174033元,经多次讨薪无果后向邛崃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收到案件后,及时立案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诉讼文书。考虑到案件的基本事实一致,为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案件承办人对12个案件进行了合并审理。开庭当日,承办人即对案件作出判决,及时高效地保障了12名彝族同胞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邛崃市人民法院始终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特别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