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房产经纪公司拒不将购房款返还给房屋买受人,为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拘传。
据悉,叶某因购房需要,与余某、某房产经纪公司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由余某将其名下房屋出售给叶某,该房产经纪公司为此次交易提供居间服务。后各方发生纠纷,该房产经纪公司拒不向叶某退还托管的购房款。叶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叶某退还购房款26万元。
判决生效后,该房产经纪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已经停止经营,名下亦无可供执行财产,遂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传唤至法院。在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下,杨某表示目前公司无法将涉案购房款一次性还清,但公司欠账不赖帐,后续会与叶某就还款事项积极进行协商。事后,杨某并未践行与叶某进行协商的承诺,且多次拒不接听法院电话,故意逃避责任、规避执行。有鉴于此,法院决定对其进行拘传。
经多方调查,法院获悉杨某近期常驾车出没于某小区的行踪线索,执行法官按图索骥,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最终锁定杨某的准确住址。次日清晨,执行干警前往杨某住处,一阵敲门过后,屋内的人打开了房门,正是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执行干警在履行完相关拘传手续后,依法对杨某进行了拘传。
杨某到案后,仍一意孤行、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对杨某进行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再三言明拒不履行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面对法院兼具力度与温度的执行,杨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当场向叶某支付4万元,并在电话中积极与申请人叶某协商,最终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了共识。青白江法院顺利执结该起居间合同纠纷案,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之路上,青白江法院从未放缓脚步,始终坚持“以民生为本、以民愿为先”,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合理运用强制手段,切实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青白江法院将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部门间协同联动优势,有效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力疏通查人找物难点、堵点,助推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用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