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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召开刑事庭审防范虚假印证试点工作启动座谈会
作者:谢纲 向黔  发布时间:2022-03-16 15:05:41 打印 字号: | |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庭审防范虚假印证试点工作启动座谈会,会议由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良彬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博导刘静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马静华,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燕,高新法院试点工作小组成员等10余人参会。


  刑庭负责人谢纲首先介绍了开展试点工作的现实背景,汇报了《高新法院关于开展刑事庭审防范虚假印证试点工作的方案》相关情况,重点介绍了《高新法院刑事庭审防范虚假印证工作指引》的制定思路、框架等情况。

  

  在交流环节,与会人员围绕《高新法院刑事庭审防范虚假印证工作指引》的起草以及下一步工作深入展开讨论,同时针对审判者内心价值证成、卷宗制作顺序、证据选择性收集、配套保障措施等问题提出了有效意见。

  

  市中院刑一庭庭长张燕根据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经验,指出试点工作可能存在诉讼参与各方认识不足、缺乏全局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大、缺乏具体明确标准等问题,提出试点工作要和“三同机制”相结合;要精准对接庭审对质规则;要聚焦重点类型案件,深入剖析;要及时推送试点工作成果,争取实现量化考核。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马静华认为试点工作必须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识别存在虚假印证的证据种类、防范虚假印证需要解决的问题。试点工作要聚焦印证方法主要存在人证环节;要精准识别虚假印证的主要情形,关注罪与非罪、关键量刑情节;要围绕证据的形成机制,充分听取抗辩双方意见,通过庭内庭外多样化手段再现证据真实的形成过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认为试点工作要深入涉及以往研究不够的领域,识别证据风险与虚假印证的关系;要从典型案卷材料入手,结合庭审流程总结经验、提炼经验,借鉴民事诉讼虚假诉讼工作优秀做法;要以识别虚假印证为重点,不能脱离证据审查判断;要以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检验试点工作成果,多听取各方建议。

  

  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良彬对与会人员围绕试点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就如何开展刑事庭审防范虚假印证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紧扣“三个需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实防范冤假错案,确保刑事审判司法公正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的需要;

  

  二要采取“三个举措”。抓紧制定工作指引,如期高质量完成工作指引;积极做好“上下左右”的协调沟通,纵向争取市中院、省高院的指导和支持,横向加强与公检司以及律协的指导;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审判实际,聚焦实践中证据问题、证据难题,精准切入、精准发力。

  

  三要抓好“三个结合”。抓好与“三大庭审练兵”“三同机制”的结合,试点工作不是法院一家的独角戏,而是公检法司各家的大合唱,要充分激发诉讼参与各方的积极性;抓好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以及省级以下法院财物统管改革工作的结合;抓好与民事诉讼防范虚假诉讼工作的结合,以民事诉讼防范虚假诉讼工作指引为参照,吸收优秀做法。

 
来源:高新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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