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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立案诉服须知
作者:成都中院  发布时间:2022-04-06 16:03:08 打印 字号: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立案诉服信访“不耽误”,我们建议您:立案诉服信访事务请优先通过线上办理。

  

  1.问:疫情防控期间,通过什么渠道办理线上诉讼事务?

  

  答:可通过成都法院“蓉易诉”在线诉讼平台(https://sfpt.cdfy12368.gov.cn:806/case-center/#/index)或者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四川微信小程序办理立案、诉服、信访、在线庭审等相关事项。

  

  2.问:疫情防控期间,哪些诉讼事务可以通过线上办理?

  

  答:成都法院“蓉易诉”在线诉讼平台现已开通网上立案、诉讼材料提交、留言法官、生效证明、在线缴费、诉讼费退费、领取文书、网上信访、在线庭审等诉讼事务。

  

  3.问:疫情防控期间,无法直接到法院或不便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活动的,还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

  

  答:方式一: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诉讼材料(请注明诉讼参与人联系方式和办理部门),本院收到来件后将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工作,确保群众各类诉讼事务及时处理;方式二:拨打12368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案件信息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投诉举报等,对于具体诉讼事务的办理,12368工作人员会进行人工转办,交由后台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方式三:有特殊情况的,可拨打本院诉服信访紧急联系电话(附后),我们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确保群众“联得上”“找得到”“办得了”。

  

  4.问: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现场办理的,怎么做?

  

  答:确需到本院现场办理的诉讼参与人,进入本院应按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及体温检查、主动出示“三码”(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配合消毒工作,行程码带*号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来(返)蓉人员进入法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蓉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有变化我们将根据成都市的最新防疫要求同步调整,具体要求可以关注“健康成都官微”)。此外,本院诉讼服务大厅、信访大厅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聚集流动现已实施限流措施,请服从司法警察和工作人员的引导、遵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的限流规定,同时注意保持规定的疫情防控接触间隔距离。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材料邮寄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邮编610000

  

  2.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服信访联系电话:  

  诉讼服务大厅:(028)82915070  

  信访大厅:(028)82917028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日

 

 
来源:成都中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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