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利用诉前调解机制化解矛盾。近日,新津法院联动新津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动处置中心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工作。
罗某等人入职某人力资源公司后,被劳务派遣至某不动产顾问公司,从事新津某大型楼盘房屋销售工作。后罗某等人离职后,因提成与两公司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该系列案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在法院的积极调处下促使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同时,承办法官了解到除诉至法院的案件外,该系列案涉及劳动者人数众多,目前还有大量劳动者正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或准备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处置不及时可能引发大量案件进入法院,不利于纠纷的预防与化解,也不利于劳动者低成本、高效率维权。
对此,新津法院提前介入,主动前往区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动处置中心,协助仲裁委开展调解工作,通过现场指导、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等,促成其中2件仲裁案件现场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并进行司法确认。
同时,新津法院就相关案件同仲裁委进行有效沟通,在成功调解2件案件的基础上,拟定同系列案件“调解范式”,统一案件调解思路,并加强司法释明工作,推动该系列案在仲裁、诉讼前端批量高效化解。
新津法院牢固树立劳动关系“治理”导向,精准把握“社会和谐维护者”的角色定位,主动靠前服务,积极破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数量多、解纷模式碎片化等难题,努力将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大幅提升劳动者维权便利度,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企业经济成本,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