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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人民法院发布“为群众办实事”十大典型案例
作者:简阳法院  发布时间:2022-04-28 09:53:16 打印 字号: | |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初心使命,体现在法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为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对近五年来办理的各类民生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紧扣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这一标准,经各业务条线推荐、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审委会研究评议,评选出“为群众办实事十大典型案例”,以期进一步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总结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方法论实践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成都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期间,刘某、陈某夫妇二人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伙同厨师李某,在其经营的火锅店内对食用过的火锅油进行回收、提炼并重复使用。简阳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决三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禁止陈某、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要求刘某、陈某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简阳市人民检察院支付赔偿金及专家咨询、出庭费用。该案系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成都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体现了简阳法院对食品安全和群众健康的保护。

  

  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罪案

  

  2018年8月底,被告人任某、钟某租用简阳市新海上花园小区一房屋作为“工作室”,先后招募被告人肖某、林某等七人,通过使用平板电脑、手机,在互联网软件“鱼扑克”上开设德州扑克俱乐部、组织牌局,以打假牌的方式骗取玩家(被害人)钱财58.79万元。简阳法院以被告任某、钟某、肖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八年八个月至四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是在电信诈骗高发的社会背景下,从严惩治、依法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四川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第三届十佳裁判文书”,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群众权益的决心。

  

  贪污民政救助救济资金案

  

  张某原系简阳市某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2009年至2017年1月,张某在申报、发放五保金、低保金、优抚金、高龄补贴金、定期定量补助、用电补贴等民政救济、救助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和监管漏洞套取各类民政资金达147.4万余元,造成大量五保户、低保户未得到实际救济,社会影响恶劣。简阳法院依法以张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没收其用违法所得购买的房屋、股票等。

  

  简阳市首例村民委员会监护案

  

  袁某在与刘某同居期间育有袁某甲和袁某乙。后袁某因故意伤害致刘某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袁某服刑期间,其两子由同村人照料。2015年袁某刑满出狱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其所在地安乐乡某村村民委员会主动作为,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人的申请。2019年3月15日,简阳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巡回审判,当庭判决撤销袁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该村委会作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并责令袁某承担抚养费。该案的成功审理支持了基层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担当作为,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村民为集体经济组织无偿帮工受伤案

  

  2020年5月,家住简阳市施家镇的罗某向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无偿劳务时,脚部不慎被机器砸伤,经鉴定确定为十级伤残,治疗费用达4万余元。由于双方多次协商不成且矛盾比较尖锐,简阳法院禾丰法庭党支部与该村党支部积极对接,通过法官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村委党员逐户走访村民、讲法说理,最终促成全体村民主动履行赔偿责任。该案是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乡里乡亲》节目和《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被评为成都基层法院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二等奖。

  

  王某与某保险代理公司劳动争议案

  

  王某在某保险代理公司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每月向王某支付报酬,数额起伏较大,后某保险代理公司免去王某负责人职务,并责令其做解约处理,王某诉请法院确认其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简阳法院认为,王某领取报酬情况与通常情况下的工资发放有明显区别,且某保险代理公司提交的本公司员工名册与社保缴费清单均无王某,认定王某与某保险代理四川分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保险行业具有特殊性,在保险公司从业的人员与保险公司构成何种关系,相较其他行业更为多元,厘清该行业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既有利于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也有利于更准确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该案被评为“2020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耕地保护纠纷案

  

  某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成渝客运专线江源段时,租用某村集体土地用于堆放建筑残渣。2014年工程完工后,该公司对弃土场占地进行了复耕,经社、村、镇签字确认,但未向土地复垦验收部门申请验收。村民张某以其被弃土场占用的土地未复耕为由,提起诉讼。简阳法院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组织清理、整改,并针对本市存在的复耕标准不明确、不缴纳复垦保证金等问题向职能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进一步强化了我市耕地保护措施,为该类纠纷的源头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某食品材料加工企业善意执行案

  

  我市一火锅佐料成品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被银行起诉要求偿还本息260余万元并申请强制执行。简阳法院综合考量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后,决定慎用强制措施并多次组织恳谈会,促成该企业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确保企业迅速恢复生产经营。该案是简阳法院服务大局、创新职能的典型案例,取得助力企业复产、保障群众就业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多重效果,被《人民法院报》以“温情执行,火锅佐料企业又火了”为题宣传报道。

  

  罗某等41人申请执行简阳某环保制品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罗某等41人与简阳某环保制品公司因拖欠劳动报酬引发争议,简阳法院经审理判决环保公司向罗某等41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88233元。后环保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罗某等41人申请强制执行,简阳法院多渠道、多方位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依法调取环保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核查发现公司股东张某某等二人存在出资不实问题,遂及时向申请执行人释法明理,引导其追加张某某等二人为被执行人。后依法拘传张某某,在法院教育引导下,张某某认识到自身错误,支付拖欠全部劳动报酬,罗某等41人工资顺利兑现。本案的顺利执行,不仅强化了司法权威,及时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本案入选“2020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度成都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袁某等178人申请执行简阳某健身服务公司预付充值消费合同纠纷系列案

  

  袁某等178人诉简阳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身公司)返还预付充值健身费用一案,简阳法院依法判决健身公司返还费用27.78万元。因健身公司拒不履行,袁某等人申请强制执行,简阳法院随即启动涉众案件快速响应机制,同时开展网络查询、现场调查工作,并依法对健身公司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措施,报公安机关临控查找法定代表人、大股东马某下落。后将马某拘传到案,施以15日拘留,以马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经查健身公司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未发现转移财产情形,属于执行不能,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及时将上述情况通报申请执行人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后续救济途径,申请执行人均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理解和满意,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系列执行案件标的金额虽小,但执行法院用足、用够、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不能,妥善化解了此批涉众涉稳系列案件,该案被评为“2021年度全省法院执行典型案例”。

 
来源:简阳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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