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邛崃市人民法院羊安法庭利用“云庭审”开庭审理了一起万某诉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案件。
受新冠疫情影响,人在外地的万某及其律师处在居家隔离期间,无法到庭参加庭审。因本案矛盾较为突出,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诉讼标的较大,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方沟通,促成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解决纠纷。
庭审前,经过技术人员和书记员的认真准备,顺利完成了庭审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并耐心指导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进入庭审系统,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顺利进入庭审。庭审中,本案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较多,因此承办法官通过在线共享证据功能,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系统查看每组证据,实现了庭审过程在线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庭审笔录在线生成,双方当事人在线签字确认。
“云庭审”远程视频审判模式的应用,将案件审理过程变得更加高效、便民,有效缩短了审理期限,解决了当事人不能来法院现场开庭的实际问题,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真正做到了审判防疫两不误,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