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高新法院首笔“破产费用援助资金”拨付啦!
作者:高新法院  发布时间:2022-07-21 10:12:24 打印 字号: | |

  7月13日,高新法院举行破产费用援助资金拨付仪式,暨“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座谈会。活动由高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引千主持,专门邀请四川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胡庆治及部分“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代表,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良彬,知产庭负责人和部分法官代表参加。

  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支持下,高新法院于2021年11月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设立破产费用援助资金,首期预算60万元,为此制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对资金使用范围、使用情形、确定方式、审核程序等予以明确,并组建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审核小组对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

  

  成都成电正元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因刊刻印章、实地调查、邮寄打印等实际产生执行职务的费用,并积极履行财产调查、通知股东、债权核查等各项管理人职责,推动案件顺利终结。

  

  因成都成电正元集团有限公司无破产财产,上述执行职务的费用均由管理人垫付,管理人报酬亦无从收取,管理人因此向高新法院申请拨付破产费用援助资金。在对管理人申请资料和各项费用凭证审核后,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和管理人的实际工作量、工作效率等因素,高新法院最终确定该案中破产费用援助资金金额为32534.51元。活动现场,何良彬院长代表高新法院向成都成电正元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拨付上述援助资金。

  

  拨付仪式结束后,高新法院举行“无产可破”案件管理人座谈会,参会管理人代表结合高新法院《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就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丰富资金使用方式、提高个案援助标准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与在场法官就提升“无产可破”案件审理质效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

  

  何良彬院长在总结讲话中就各方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合力提升办理破产工作水平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用足激励之策,有效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破产案件涉及面广、牵扯问题复杂,对管理人综合能力要求较高,不仅要有法律专业能力,还要有风险评估能力。破产费用援助资金能够激励管理人更加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破产办理工作中,在全社会营造破产制度的良好实施氛围;二是融贯思生之道,有力助推破产案件办理提质增效。通过破产程序终结财产的不确定状态,畅通市场主体正常退出机制,破产财产以另一种形式“浴火重生”,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破产援助资金在金额确定上应对案件办理质量好、效率高的管理人有所倾斜,以利于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三是走好协同之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职业共同体培育。营商环境考评指标中“办理破产”指标由法院牵头推进,法院与管理人应当建立同堂培训、同台练兵、同步提升的“三同”协作机制,在具体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体现示范效应、彰显社会价值,朝着优化区域营商环境的目标共同迈进。

 
来源:高新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