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拍仪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2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2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描述:
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4台高拍仪,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如下:
1.1000万高清双摄,A3幅面;
2.双头拍摄可同步拍摄证件和人像,200万像素副头,A3幅面;
3.支持国产麒麟系统,可以接口USB。
主要商务服务要求如下:
1.安装地点: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3.质量保证: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达到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4.质保期限: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限不低于1年。如果产品不符合标准将退货并追究乙方全部责任。
5.付款方式: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交货后开具发票,自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0%的货款。
6.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到场,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响应材料
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所必须的工具、耗材、人工费等全部费用。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服务要求,设备质保期等服务响应须不低于该项目相应要求,并作出承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时认定总报价为项目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格式以附件报价表为准)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装订好,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文件公示时限:2022年10月13日— 10月17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下午16:00时。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15室;联系人:王老师 028-8291519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9日9:30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比价,以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比价工作结束后,采购人自成交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法院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的签订与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到期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支付按双方约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无论比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比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比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解释。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02d9f1b0fcb0b167&class=en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