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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碳汇”案宣判,2人认购10万千克碳汇用于替代性修复
作者:崇州法院  发布时间:2022-11-17 15:09:21 打印 字号: | |

11月14日,崇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被告人牟某、谢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该案系成都地区首例以引入“碳汇”理念,开展替代性修复的案件,为丰富环境司法提供了新的样本

2020年底,被告人牟某为砍伐自有树木,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的采伐面积为0.06公顷、柳杉90株、采伐蓄积41.82立方米,在砍伐量已达到许可证数量后,被告人牟某为谋取更多利益,邀约被告人谢某继续对林地内其他树木进行砍伐,并商议由被告人谢某以每方550元收购,被告人谢某变卖后赚取差价,二被告人累计超量砍伐树木189株(蓄积180立方米),造成当地生态环境严重损坏。

关于“碳汇”,简而言之,就是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具体而言,“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者机制。


 
来源:崇州法院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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