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展示屏及庭审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该项目分为2个包,每个包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包1“电子展示屏维修服务”,包2“庭审设备维修服务”。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7.16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7.16万元人民币(包1:电子展示屏维修服务,最高限价:2.86万元;包2:庭审设备维修服务,最高限价:4.3万元)
(五)项目需求描述:
该项目分为2个包,每个包设置1名成交供应商。
包1“电子展示屏维修服务”:为确保我院执行视频会议、执行远程指挥及汇报演示等工作正常开展,需对我院现有电子展示屏开展维修服务;
包2“庭审设备维修服务”:为避免影响我院科技法庭正常的庭审录音录像,需对庭审主机及摄像机进行维修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现场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至7月17日9: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现场报名要求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具体包件的单位,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需盖单位鲜章,收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15室报名并领取项目资料。联系人:王老师028-8291519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其他
无论评审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的响应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项目的费用。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