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法院内外部监督机制,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决定聘任(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翔、王蓓(女)、王春生、王淑均(女)、邓陕峡(女)、石波、付少杰、邓菊秋(女)、向耕辰、全亮、刘宁(女)、刘新庆(女)、李驰、杨勇、杨媛(女)、杨守兴、汪飞、罗云、罗雅爱(女)、周红民、赵倩(女)、胡海玲(女)、侯斌(羌族)、郭松、唐宇、董小红(女)、韩冬、辜明安、谢合勇、蒲虎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届特约监督员,聘期三年(2023年12月—2026年12月)。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9日